發布時間:2017-03-02 18:41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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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先生是長沙市搬家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員。10月28日晚上,一名自稱姓劉的男子打電話叫他們次日到北環某小區13棟2單元302號房搬家。29日早上6時30分,我們如約開搬家專用車到達該小區,李先生撥打“劉先生”的電話,告訴他工人已到小區,對方稱等一下就下樓開門接應,可是等了10多分鐘都等不到人。搬家公司的工人便按“劉先生”告知的地址,試著敲了敲門,主人卻說:“你們弄錯了,不是我們搬家,可能是對面的單元搬家吧。”來到對面單元302號房,李先生及其他搬運工還是沒找到“劉先生”的家。再撥打“劉先生”的手機時,對方已關機。
回到公司,李先生再次打電話詢問“劉先生”:“為什么說要搬家,還把手機關掉呢?”“劉先生”稱手機臨時沒電了,他確實要搬家,住址是3棟2單元302號房。這一次,李先生就沒有開搬家公司的車去,而是自己開摩托車去試探虛實。來到“劉先生”告知的地址,房子的主人說不是他們要搬家,當著這家主人的面,李先生給“劉先生”撥了個電話,對方又關機了。這時,李先生意識到自己又被捉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