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民與交通 路口沒有紅綠燈該怎么過? 牢記以下這些通行規則
發布時間:2017-04-07 20:51:49
標簽:紅綠燈 路口 市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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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輯同志:
“史上嚴”的新交規已經開始實施了,開車不能打手機、不能一次變更多根車道等等,這些都好理解,但想請問一下關于過路口通行的問題。如果是有信號燈的路口很好解決,但是沒有信號燈的路口應該怎么通行呢?特別是還有左轉彎、右轉彎的車輛,到底應該誰先走誰后走呢? 讀者:劉先生
調查附記:
這位讀者對“新條例”了解得還是比較仔細的,關于沒有信號燈的路口到底應該怎么通行,其實我們在學駕照的時候這方面的知識都是學習過的。每天路上行車要經過許多個十字路口,大家也都知道過十字路口要看信號燈,但是如果這個路口沒有紅綠燈,該怎么過?這就不一定所有的駕駛員能答的上來了。恰巧在沒有信號燈控制的路口與其他方向的車發生碰撞,刮擦事故了,怎么辦?誰的責任呢?
先來看看“道路交通安全法”中對交會車通行的規定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第五十二條,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,除應當遵守:準備進入環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;向左轉彎時,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:轉彎時開啟轉向燈,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。
此外,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:有交通標志、標線控制的,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;沒有交通標志、標線控制的,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,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;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;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。
再來看看“新條例”中對交會車通行的規定。
《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》第三十八條 車輛和行人在道路上通行,應當遵守下列讓行規定:
(一)同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和左轉彎非機動車均被放行的,通過路口時左轉彎非機動車優先通行;
(二)相對方向行駛的左轉彎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均被放行的,通過路口時非機動車優先通行;
(三)車輛在有交通信號控制的路口遇放行信號時,先予放行的車輛和行人優先通行;
(四)車輛駛入、駛出、穿越道路時,在道路內正常行駛的車輛、行人優先通行;
(五)行人因無人行道或者人行道有障礙物借用非機動車道、機動車道時,行人優先通行;
(六)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規規定的其他讓行規定。
法條的語言可能不是很通俗,我們再來舉例說明:
1、在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,且沒有交通標志、標線控制的交叉路口,前進方向的右側車輛擁有優先路權,需要讓右側車輛優先行駛。
2、在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,但有讓行標志的交叉路口,有讓行標志的一方需要讓行。
3、在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,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。
如果在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,未遵守通行規則的一方導致了交通事故的發生,則需要承擔事故責任。所以我們應該牢記這些通行規則,以免發生交通事故。如果是對方不遵守通行規則,一旦發生事故,我們也可以做到心中有數。